前阵子常常缺梗写网志,便决定出国走走,到另外一个国家看看能不能抓到些虚无缥缈的灵感或者是传说中的艳遇。下定决心,打了支电话约正在休假的死党俊华同行,身体力行立刻上网找便宜的机票。

原本,我想飞的国家是台湾,因为最近打开facebook,大家都狂post到台湾旅行的照片,搞到我也心痒痒的想到台湾走走、逛逛夜市、看看槟榔西施、跟顺便探望一下我老友杰伦什么的。

可是俊华不知烧了哪根筋,说什么是男人的话就要去亚马逊森林,我觉得他疯了。起先我很抗拒,但在他用力的游说下,我只好无力的答应,幹!

莫名其妙的,从《爽爽台湾之旅》堕落为《一点也不色的男人冒险之旅》。

在飞机上我很闷的看着电影《霍元甲》,电影做到霍元甲的妈妈对着年少气盛的霍元甲说:

你要战胜的不是别人,是你自己呀!

而俊华在一旁兴奋的研究亚马逊森林的旅游指南,就是一脸死观光客的表情,害我很想揍他。

从马来西亚飞到巴西的圣保罗机场,然后再从巴西境内转机飞到玛瑙斯(亚马逊)。一路看着沉闷的电影、偶尔看看小说、偶尔偷看一下空姐、或者更长时间是在昏迷。

老实说,我已经厌倦了坐飞机这个东西。

经过长途跋涉,总算到了玛瑙斯的机场。踏出机场,就看见一位黑人拿着名牌接待我们,来巴西前我们已经事先联系好提供导游亚马逊森林的旅游社。本来俊华说冒险当然就是要毫无准备的走进森林才好玩。肚子饿了就猎杀动物、累了就搭帐篷、晚上就钻木起火、轮流站岗防动物的攻击。

这样很酷?我是疯了才会酱做!

这次我很坚决的要找旅行社,坚定我的立场,不然我不去。

我觉得这个决定实在做得太对了。

原因是,我不想在睡觉的时候被大蟒蛇卷走;不想被来路不明的趁我大便的时候爬进我大肠里面产卵;更不想在河边尿尿的时候被整群食人鱼攻击,咬走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兄弟。

两个笨蛋贸然闯进大雨林,根本就是九条命也不够死,而且我只有一条命呀!

这么糟糕的事,光是想就已经发毛了,更别说去做。所以我是不会妥协的!

俊华坳不过我,只好勉为其难的答应交给旅行社负责。


于是我们坐上负责接待黑人的车开到旅馆去。

沿途上,看到的是人来人往的城市。还没去巴西之前,我对这个国家的印象就是很会踢足球,很落后,跟拥有很多食人鱼的亚马逊森林。到了那边才发现原来并没有我想象中落后,市区许多建筑物都高达三四十楼,商业广场、电视台、摩天大楼、各种商店,简直就是一个五光十色的城市嘛!看来我的基本常识实在很low呀。

车子越开越远,路途的风景也从繁华的城市,变成偏僻的树林。漫漫长路,我们终于到达号称世界之肺的亚马逊森林。打开车门,在面前的就是传说中充满神秘色彩的热带雨林,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潮湿的空气顿时饱满了肺部。

接下来的七天我就要在这里面展开探险之旅了,我闭上眼睛,心中只有三个字。

活下去!!!

(冒险未完)